范战江,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主席,中国著名劳动法专家,曾任劳动部劳动管理和就业办公室主任、劳动争议仲裁主任,长期致力于劳动法律法规研究,精通法律,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劳动关系纠纷。先后出版《劳动合同指导手册》、《劳动争议案件大全》、《劳动争议处理》等专业研究报告是业内公认的权威专家。
讲座介绍:
《劳动合同法》于2007年6月正式发布,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那么,与现行《劳动法》等相关法律相比,《劳动合同法》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什么呢?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应对这些变化,规避法律风险,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?在本节目中,权威劳动法专家范战江先生走进《前沿讲座》,为您深入解读《劳动合同法》。敬请关注!
要点提炼:
1. 我们必须注意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。
2.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为员工创造更多的宣传方式。
3.如果要说收别人的钱和物,每个人都要罚你500-2000元,所以一定要注意不要随便收工人的钱和物。
4.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,单位风险很大。
5.在这项法律中,有几个地方使用了所谓的就业日期,所以我们必须注意“就业日期”这个词。它指的是员工注册工作的日期,所以我们必须注意它。
6.在建立劳动关系时,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。
7.用人单位必须注意,应当有加班规章制度,规定什么是加班,加班程序。
8.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,劳动者也可以辞职,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 也就是说,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绝对不同于固定工人。 这不是一个概念。
9.我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般要约定工资支付日,如果单位在工资支付日前不能支付工资, 特别是我们拖欠的时间比较长,10天, 半个月, 甚至一个月,一定要注意书面通知工人。
10.如果雇主想拖欠工资,工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率,法院可以找到你,所以我们的雇主必须特别注意,不要拖欠别人的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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